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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MB2D29706W/2023-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8-02
名称: 南山区2023年第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发放活动委托执行邀请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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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3年第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发放活动委托执行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3-08-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暑期、中秋、国庆等重要假期节点为契机,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从而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扩大居民消费,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我区将开展2023年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活动。为加强区域旅游品牌服务整合与政企联动,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发放南山区2023年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诚邀贵方参加。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山区2023年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发放活动委托执行。

  二、项目预算

  项目经费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以内,项目预算包含3项内容,覆盖辖区内星级酒店、“四上”精品酒店民宿、旅行社与AAAA级、AAAAA级景区,辖区企业/商户有且只能参加其中1项活动:

  (一)酒店住宿及套餐产品500万元:适用于南山区内星级酒店与“四上”精品酒店民宿;

  (二)景区门票产品200万元:适用于南山区内所有AAAA级、AAAAA级景区;

  (三)度假线路产品200万元:适用于所有注册地位于南山区内的旅行社。

  项目报价方案需包含以上3项内容,项目经费需全部用于消费券发放,超过经费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服务要求

  结合“暑期”、“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有效带动南山区客流量,提升旅游消费热度,活动时间为2023年8月-10月。为扩大消费券活动影响力,提升消费券带动效益,我局将从方案策划、宣传推广、配套资金、公司实力、项目经验、项目效果、管控措施等方面综合评估活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方案策划权重15%。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1.活动主题符合公告要求,鼓励创新发放消费券。2.联动南山区商家门店范围和数量,对深圳受理线上线下支付的景区、住宿、旅行社等行业场景商户资源的掌握情况。3.方案与南山区旅游业特点及发展方向的契合度。需要在活动执行方案中提供对商户资源掌握情况的调研分析,并考量消费券补贴金额和券数量设置与目标市场用户匹配度。

  (二)宣传推广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平台投入宣传推广资金、资源力度,以及平台投入宣传的预期效果。

  (三)配套资金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平台叠加资金投入消费券发放。

  (四)公司实力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公司从业年限、注册资本、专业人员数量等。

  (五)项目经验权重1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能够组织南山区内符合要求的住宿、景点商家参与促消费活动,具备消费券发放和核销能力的技术平台或服务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需列举和各地方政府机关合作的项目经验、成效及过往案例。

  (六)项目效果15%。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1.活动拉动效果杠杆率,活动拉动效果杠杆率=通过活动产生的企业销售额/政府预算支出。2.消费券核销率,消费券核销率=消费者核销消费券资金(政府预算支出部分)/政府预算支出。

  (七)管控措施权重30%。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分:1.专款专用。需要有完整的政府资金流转闭环流程,需要提供不少于3条活动执行过程监管措施。2.风险管控。根据平台活动执行过程监控管理措施、黄牛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需要提供不少于3条活动执行过程监管措施。3.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4.将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相关信息数据报表及时提报主办方的能力。5.相关应急预案。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4日18:00前,将2023年三、四季度旅游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执行方案、营业执照、团队经验实力等有关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一式5份密封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2807办公室;8月4日18:00时前将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cb@szns.gov.cn。

  专此致函。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755-2654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