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业委会及物业管理工作,提高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维护街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我办现有专项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经研究,我街道拟采用自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有资质的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办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充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人员,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并配合住房和建设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招标需求:
1.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充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人员,中标单位提供3名具有业委会及物业管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协助街道办组织实施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2. 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规范工具(文件、记录、表格等);
3. 提供相关政策、程序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 指导和对接下属各社区开展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咨询、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街道及社区日常遇到的业务问题;
5. 承担街道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管相关工作,负责拟定、修改、审查业委会组建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件及相关会议文件;
6.协助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有关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回复、备案等事项;
7. 协助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有关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矛盾纠纷事项,为街道提供辖区有关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行为相关法律意见,协助街道处理相关涉法事务。
四、招标价格:
不超过50万元。
五、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2.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经验(提供服务履约评价表,格式自拟)。
六、投标资料内容及要求:
1.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投标报价、工作方案、公司业绩等;
2.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报价或格式雷同的情况,则视为串标,我办有权直接废除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
八、合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公示时间:
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
十、定标方式:
采用集体议事法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相关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18:00前,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处盖公司公章)送达桃源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3.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特此公告。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韩媛媛,联系电话:269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