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1782K/2021-0007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11-12
名称: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4月,南山区审计局对我街道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支出,政府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并对社工购买服务和民生微实事资金管理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街道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街道办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认真整改、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物业管理方面,部分租赁物业未经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审核的问题

  我街道办已将涉及的2处租赁物业,按照既定流程向区物业办申报办理备案,目前处在备案过程中。

  二、关于个别街道实物类采购项目事后管理不善的问题

  我街道办已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民生微实事实物类管理:

  1、通知要求各社区清点2020年采购民生微实事宣传品项目剩余物资情况,建立剩余物资台账;

  2、通知要求各社区,针对2020及2021年已结项且有剩余物资的实物类项目,补建实物管理台账,并制定项目移交及后续管理、使用方案;针对2021年仍在开展实施的实物类项目,一项一档建立实物管理台账;针对2021年及后续年份的实物类项目,在立项时需重点审核拟采购物资的数量及发放方式,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及剩余物资堆积;

  3、通知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实物类项目的评估监管及事后复查工作。如发现存在领用人未签收或少签收的情况,应及时提醒项目方补充完善签收资料;如发现实际结存货物少于应结存货物的情况,应要求项目方限期补回;如项目方无法提供签收资料、提供虚假签收资料、实际结存货物远少于应结存货物且拒不补回的,其评估报告中应予以注明,同时该项目评估结果不合格。

  三、关于民生微实事项目未及时录入信息化系统的问题

  我街道已通知各社区进行自查,将2020年及2021年开展实施的民生微实事项目信息补充录入服务平台。但同时该服务平台存在较多问题,我街道已向区民政局及服务平台的开发运维公司进行多次反馈,具体处理结果需待区民政局做进一步指导。

  四、关于社工项目购买服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我街道已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相关社工人员资质管理:

  1、联系在我街道辖区内承接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的各社工机构,对已在蛇口各社区开展工作,且未达到助理社工师职业资质的社工人员,要求全员参加2021年10月组织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2、要求各社工机构,对于无法在2021年考取助理社工师职业资质的社工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尽快替换及补充符合资质的社工人员;对于新替换的社工人员,需满足助理社工师以上职业资质,党员优先;

  五、关于社工项目购买服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社区党委未据实对人员队伍评价指标打分的问题

  我街道已与区民政局沟通,对2021年各社区党委已提交的考评分数,由区民政局统一按照《南山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综合评估细则》进行二次核定。

  同时通知各社区,要求自2022年起,务必按照《南山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综合评估细则》进行考评,对拟上报区民政局的考评分数,需由街道业务科室核定无误后方可上报;对于不按照《南山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综合评估细则》进行考评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街道已全部采纳并及时进行整改。我街道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街道本部及辖下各社区的业务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和各项资金合理使用,努力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达到预期的工作绩效目标。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