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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1766X/2021-001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09-14
名称: 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工程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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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对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工程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工程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人民币150万元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博达大厦一楼-城市建设办公室)提交报名文件,报名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博达大厦一楼-城市建设办公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下午17:30。

  评标、定标时间: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我街道召开评标、定标会议。

  九、评标、定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界面:

  http://www.szns.gov.cn/nsshjdb/gkmlpt/index。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6号博达大厦一楼城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5111411726

  项目咨询电话:彭小姐0755-88377572转2312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1.附件1:图纸.zip

2.华侨城海虹阁北侧边坡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