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文件要求。经申领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申领人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
二、公示地点
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沙河街道信息公开页面
三、联系方式
地址: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云路6号博达大厦601办公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5-86093620
特别说明: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沙河街道执法队提出书面意见。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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