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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2160G/2021-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7-14
名称: 关于对深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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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违法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区荟芳园小区发生一起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

  经区水务局调查,此次事件中,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对二次供水设施存在管理缺失,导致水质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违反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结果

  对于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的违法行为,区水务局已依法对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荟芳园物业服务中心予以行政处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此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信息进行记录并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此次事件中,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怠于履职,疏于管理,未能严格把关项目服务质量,未能及时进行问题排查与整改,在行业内造成了负面效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并完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保障制度,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二)定期开展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自查自纠,认真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修缮工作。

  (三)对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专业清洁机构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四)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小区的二次供水提标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工作。

  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自查自纠,切实依法依约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工作,积极配合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相关专营单位相关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