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11-28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普及新《条例》,加强各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知识及运作能力,我局拟于12月10日至12月12日开展新《条例》培训,共六场,培训时间为半天(上午或下午),培训地址为常兴路162号二楼培训室。请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报名参加,同时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参训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wyk@szns.gov.cn

  新《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中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职责有相应变动。本次培训请务必重视,原则上不得请假,未参加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通报。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结果将报送给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日期

  时间

  第一批次

  12月10日

上午

  9:30-12:00

  第二批次

下午

  2:30-17:00

  第三批次

  12月11日

上午

  9:30-12:00

  第四批次

下午

  2:30-17:00

  第五批次

  12月12日

上午

  9:30-12:00

  第六批次

下午

  2:30-17:00

  注:因场地限制,如其中一场报名人数过多,将视情况另行与各参训人员确定场次。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28

  (联系人:关然,联系电话:26662527 )


附件:

1.报名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