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现将以下家庭申请廉租保障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或反映。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现居住地址 |
现居住 房屋性质 |
现住房 建筑面积 |
名下是否拥有产权房屋 |
名下拥有产权房屋面积 |
家庭 人口 |
人均建筑 面积 |
低保、优抚 家庭 |
同住人员姓名 |
1 |
毛伟定 |
南山区蛇口四海小区12栋210 |
租房 |
30.88 |
否 |
无 |
1 |
30.88 |
低保 |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联系电话:2649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