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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00-02-2012-04188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03-17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区2011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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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山区2011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7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处以上单位,驻区职能单位,区内各大单位:

  《南山区2011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山区委

                                           2011年3月15

   

   

  南山区2011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011年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为工作重点,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城区法治水平,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胜利召开和我区“三区一高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机制

  1.加强党委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南山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依法治区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挥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参与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依照法律程序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府)办、区人大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等部门负责。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根据《南山区开展法治城区、法治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南办[2010]1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探索和健全法制城区创建考评体系,逐步完善法治城区创建考评制度。总结我区法治城区创建先进单位经验,推出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全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府)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区人大办、区依法治区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区、街道、社区管理职能,建立高效、透明、便捷、廉洁的行政管理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办、区委组织部、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以依法办事为主要抓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选人用人机制、政府物业监管机制、公共事务协调处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人财物等权力的关键节点上推行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府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情、民意和民智。

  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办、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5.强化行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快和完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政府行政管理流程的标准化、运行数字化、信息公开化,推进行政权力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加强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增强制度执行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南山区党政机关所属单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梳理执法规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实施精细化执法。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使各执法单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依据法定条件处罚。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府)办、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7.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刻领会政法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使命,找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努力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有新作为。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8.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研究细化有关案件立案标准、追诉标准、量刑标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执法资源、促进依法办案,有效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此项工作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及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

  9.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探索建立对刑事立案的社会监督制度,实现刑事立案、破案的透明化。全面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制度,广泛推行“开放日”活动,推行阳光审务、阳光检务、阳光警务、阳光所务,促进司法公正。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

  10.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实现队伍纪律作风有新转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新提高。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1.聚焦监督重点,切实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围绕迎大运、办赛事各项工作,加大对涉及大运会的旅游接待、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群众文化宣传、宗教活动场所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进一步督促做好“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各项工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深化专题调研、保证充分审议,加强督办反馈、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整改,以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推动民生问题持续改善,促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此项工作由区人大办、区人大各工委负责。

  12.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大对政府机关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人大决定、决议以及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对区法院开展的诉调对接、主动执行等工作机制和区检察院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侦防一体化”等法律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

  此项工作由区人大办、区人大各工委负责。

  五、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13.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力度。完善全区三级大调解工作组织建设,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大调解信息平台和工作流程,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资源的衔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完善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立案审查等环节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建立群体性诉讼预警机制和迅速处置机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审理并执行涉及大运会等重大、敏感或突发案件。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应急指挥中心、区法院、南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作用,完善群防群治的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实施平安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平安城区、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并向行业场所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实现“平安大运”的总体目标。

  此项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南山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5.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应对举办大运会对城区管理服务提出的新挑战、新考验,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顺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处理好情与理、疏与堵的关系,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社会满意度。

  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办、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弘扬法治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创建

  16.凝聚法治文化合力。注重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法治、民本、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司法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司法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注重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和职工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群众思想文化建设。总结推广区法院创建法治文化和区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务”的先进经验,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让崇尚宪法和法律的精神逐渐成为对法律的信仰,成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提升全社会的法制化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7.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注重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如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书画、图片展示及各类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团体,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集中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法治文化建设论文征集、法治文化进社区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文艺骨干,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8.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大普法”机制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好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重点的各种法制主题宣传活动。着重抓好社区、企业、青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学校、企业中的普法典型经验,引导全区普法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以及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