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初步完成“志愿者之城”建设、志愿服务事业达到国际城市先进水平的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区“志愿者之城”建设,组织动员区直机关公务员积极参与本项工作,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志愿者之城”的意见》(〔2011〕24号)文件精神,区直机关党工委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志愿服务是公民践行科学发展观、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通过党员公务员率先垂范、全体公务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南山特色、南山风格和南山气派的公务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志愿者之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多方力量积极投身到南山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的事业当中去。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区直机关公务员“志愿者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廖澍华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人冯晓丽担任,成员由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林剑锋、康甲光、李业甫、刘定安及区直机关各党(总)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工委党务科,具体做好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总结宣传、评议表彰等工作。
三、参加对象
区直机关各党(总)支部的在职党员,公职人员。离退休党员、临聘人员不作硬性要求。
四、活动内容
(一)文明出行。每月15日组织公务员志愿者在全区主要关口、口岸、火车站、地铁站,倡导市民排队乘车,礼让上下车;在重点路口人行横道,倡导行人不闯红灯,文明过马路;向车辆驾驶员派发宣传单,倡导遵章驾驶,文明行车。同时,全区公务员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文明行车。
(二)绿色出行。响应市委“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实现低碳、生态、宜住宜业城市的建设目标,在全区开展“爱我南山,停用少用,绿色出行”公务车每周按尾号停驶一天绿色出行环保活动。
(三)U站服务。在深圳湾口岸、书城、海岸城、海雅百货、南头检查站、深圳大学、世界之窗等U站,组织公务员志愿者参与U站的日常活动。
(四)环境美化。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净化水源、环境整治(铲除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保护鸟类等环境美化保护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观念,改善生态环境。
(五)文明宣讲。为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法规、科技普及、安全生产、思想品德、养生保健、疾病预防等主题宣讲活动。
(六)文体活动。组织引导机关干部、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开展登山、街舞、拔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各类文体活动及比赛。
(七)法律援助。为辖区企业、居民及其他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八)服务企业。为辖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社保、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扶持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九)服务外地来深建设者。为外地来深建设者提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资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援助及咨询服务。
(十)帮困助弱。为辖区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困难群体等提供帮助服务。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10支区直机关公务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对应十项工作内容,分别成立10支公务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每支队伍由一个单位牵头,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以自愿报名为主,组织安排为辅。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具体实施方案,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督导协调制度。区直机关党工委要建立公务员志愿服务数据库,对区直机关各单位的公务员志愿队伍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对象所需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做好记录,并做好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工作。坚持引导激励与检查督促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始终按照既定要求和程序推进。
(三)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区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将组织1次公务员志愿者服务评优活动,对区直机关各党(总)支部开展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评选表彰“公务员志愿者服务优秀队伍”和“公务员志愿者服务之星”,评选结果作为“七一” 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区直机关公务员志愿者誓师大会。区直机关党工委拟在3月下旬,组织区直机关公务员志愿者誓师大会,由区领导给区直机关10支公务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授旗,重温入党誓词,正式启动志愿服务活动。
(五)开展“我志愿,我快乐”公务员志愿者服务主题征文比赛。区直机关工委将于第四季度开展“我志愿,我快乐”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征文内容以本人或身边与公务员志愿者有关的人和事为采写内容,以弘扬志愿服务为主旋律,充分展现区直机关公务员志愿者新的时代风貌,新的亮丽风采。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活动领导。区直机关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亲自参加,切实将公务员志愿者活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宣传和发动,使全体公务员真正参与、理解、支持、认同志愿服务活动。请各牵头单位于3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区直机关工委。
(二)加强舆论宣传。区直机关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刊、电视、信息、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公务员志愿者活动在我区蓬勃开展起来。
(三)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把志愿服务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利用业余时间做好公务员志愿服务工作,原则上要求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达到30小时。各服务队伍牵头单位要在每月30日将本月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参加人数等活动情况报区直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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