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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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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17-03-07
名称: 南山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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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信访局209室,邮编518052,电话:0755-2654272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以网上公开为主,积极开展其他形式政务公开活动,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公开单位基本情况。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公开机构概况、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设置等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开相关法规政策。及时公开国家、省、市信访法律法规,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三)公开政府预算支出。主动在单位网站上公开2016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以及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四)公开业务信息。2016年,我局完善了南山信访局网站,网站信息更加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增加。丰富了群众信访指南的内容,公布了群众解决信访问题的流程,公布了信访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接待大厅接待窗口、报刊、设置展台展板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继续在我局网站公开了国家《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14条政策法规以及办信指南、来访指南、网上信访指南、信访复查复核指南等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有效指引了群众反映诉求。同时,在应急专栏发布应急常识28条,普及应急知识教育。

  (二)在接访大厅设置资料展架,摆放资料册子,方便群众取阅;在接访大厅设立信息查询机,方便群众可以查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在信访大厅门外设置信访、应急及民防宣传展板;通过《蛇口消息报》发布近期重要业务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已按规定进行书面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通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赢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肯定,但仍需精益求精。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同时督促各相关科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南山区信访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