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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5839N/2021-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5-31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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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各数据生产要素统计调查单位: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深圳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2021年2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在南山区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我区将于6月正式启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南山区内企业(单位)研发活动调查单位(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医疗及教育单位等)和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行业调查单位。

  二、调查时间

  调查登记时点指标为2020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三、报送日期

  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20日

  四、报表制度和填报方法

  本次试点工作,执行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报表制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报上级统计部门审批。各调查单位通过登录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在线填报,用户名与密码均默认为九位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五、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调查单位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安排专责人员,参加南山区组织开展的线上线下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调查培训视频及有关资料,仔细核报调查相关数据,确保报表申报及时、完整、准确。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