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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34469/2021-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2-27
名称: 南山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的整改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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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的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4月,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支出,政府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根据区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指出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和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我局全面开展往来款清查,已清理核销2笔挂账往来款,涉及金额3,225.4元,为应付南方报业新视界及应上缴国库的款项。

  根据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采纳并已落实整改到位。

南山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