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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34469/2021-0005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2-27
名称: 公证服务事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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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 继承;

  (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 招标投标、拍卖;

  (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 保全证据;

  (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 提存;

  (三)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