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陈妙双涉嫌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一案恢复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6月25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虹步路39号大习科创大厦201(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
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成
联系电话:0755-2654269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13楼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