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有39名人民陪审员于2020年11月26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文宝飞 李文君 李丹妮 鄢维民 邱伟胜 孙益平
邱加州 苏 峰 周 洁 路凤萍 刘 劼 梁笋睿
陈金兰 刘慧红 钟 澄 朱璐平 贾丽新 邹建国
刘艳菊 温 丹 黄任德 林立徐 彭丽梅 张丙林
张伟清 杨 文 张 彤 何春华 夏 颖 刘 涛
刘建平 林醒鹏 王 明 汤春娥 同 峰 何奕龙
林竞华 郭 源 禹昆仑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