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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34469/2020-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2-04
名称: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行政复议、法律服务以及群众来访接待等活动事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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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行政复议、法律服务以及群众来访接待等活动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4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时关闭南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收案场所,停止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如行政复议申请到期日在2020年2月3日及以后的,自2020年2月3日起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期限继续计算的时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需要即时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座1318室,收件人:南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诉讼科,联系电话:0755-26542145,邮编:518052。(备注:1.受理条件、资料准备、办理流程等详见行政复议办事指南;2.请根据行政复议办事指南“行政复议文书下载栏目提供的模板提交复议申请材料,须一并填写“申请行政复议申明事项”和“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在邮寄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二、暂停现场受理南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与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有需要的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南山公证处”登录“智慧法务”平台在线申办相关服务,或拨打南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6411958以及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外咨询电话寻求法律帮助。南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公共法律服务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8号附楼,邮政编码518052。

  三、暂停现场受理南山区法律援助处接待大法律援助咨询与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网、南山区“智慧法务”平台等进行咨询与申请,其他途径的法律援助业务正常进行。

  四、延期办理对公证、律师行业执业活动的投诉事项。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处执业活动的投诉,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身在湖北或者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不能按时提交答辩意见、补充证据材料及配合调查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上述事项。

  五、暂停群众以来访方式进行的投诉业务接待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群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处的投诉,可通过电话咨询或邮寄投诉材料的方式反映投诉情况。具体咨询电话和邮寄地址如下:1、咨询电话:0755-26566613;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311。

  六、暂停现场受理南山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咨询与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如有矛盾纠纷,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咨询电话0755-26983977、26542207。

  七、关闭远程视频会见申请服务(恢复时间以省司法厅通知为准)。因全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已经关闭,暂不开放南山区远程视频会见申请服务。

  、实施社矫对象特别管理。所有请假外出的社矫对象,有前往湖北且仍在湖北滞留的人员,均不得擅自返深,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申报,经省司法厅同意后,才能返深。对于其他请假外出,曾在疫区停留或曾接触病毒感染者(含疑感染者)的社矫对象,不论目前是否在湖北疫区,一律进行登记并跟进,假期结束返深人员销假工作采取视频、微信等方式进行。

  、暂停社区矫正各类集中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暂停社矫对象集中点名、集中教育等集体活动,通过在线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点名管理暂停社矫对象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社区服务。

  、实行对社矫对象视频报到和视频家访。暂停社矫对象前往街道司法所报到,暂停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前往社矫对象住处家访,报到和家访均采用视频方式进行,有关调查询问情况采用电子形式记录,并通过电子形式交由社矫对象确认。

  十一、暂停南山公证处及各办证点受理相关公证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搜索南山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登录南山公证处网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6367008可咨询或预约办理公证业务。

南山区司法局

2020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