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忠: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于2024年2月22日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4011298009)作出的《关于李万忠反映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售后问题的答复意见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为深南府行复〔2024〕272号。本机关受理该案后,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5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三十天。后本机关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驳回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因多次通过邮寄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前述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322,联系人:杨清浪,电话:0755-26542870)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