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南山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由南山区司法局牵头,由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南山工作委员会组织,于今年7月开展了南山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本次等级评定共计112名调解员参加,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组织成立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对提出申请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最终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35名(名单见附件)。
现对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南山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南山工作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处理;对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南山工作委员会不予处理或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南山区司法局申请复查,由南山区司法局作出最终处理。
南山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陈女士,办公电话:0755-265686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