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唯围不舍服装店:
本委已受理张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2]3373号),诉求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合计人民币15927.90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6月14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登良路19号南油第二工业区204栋厂房1层飞马城服装市场二期一楼C008。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4楼10号柜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林书记员,电话:26568032)。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审理四室1507(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5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