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2-0055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6-08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1】718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南劳人仲案【2021】7180号

发布日期:2022-06-08  浏览次数:-

深圳市美合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沈君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1】7180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67341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8827.58元。

  本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沿山路33号南玻工业大厦B401。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四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郑小姐,电话:0755-2656229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