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纳斯软件股份公司:
本委已受理袁望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1]5341号),诉求为工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2000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内容:
申请人袁望城诉被申请人深圳市杰纳斯软件股份公司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经本委依法立案后,本委于依有关规定向申请人送达了《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委开庭时,因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故本委仲裁决定如下:
对本案按申请人袁望城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袁望城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本公告已于2022年1月19日张贴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4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徐海萍,电话:2656354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