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祐铭:
本委受理你诉深圳桥禾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深南劳人仲案[2021]5506号),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仲裁文书:
深南劳人仲案[2021]5506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2022年0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开庭地点:审理一室 1513(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5楼))。
本公告于2021年11月16日张贴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2号之一110室。你可前往本委(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4楼,联系人:宋婷,电话:26567276)领取以上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