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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1-0052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5-12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1]1688号至1689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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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1]1688号至1689号

发布日期:2021-05-12  浏览次数:-

名峥国际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黄皓、刘振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1]1688号至1689号),诉求为工资等金额合计人民币9484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1年5月11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海上世界船前广场3栋313。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徐海萍,电话:26562292)。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06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审理四室1507(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5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