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50075449597/2020-00663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12-17
深南劳人仲案[2020]3297号
2020-12-17

深南劳人仲案[2020]3297号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

深圳市趣森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丘紫瑶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0]3297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的工资人民币10241.38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2250元。

  本公告已于2020年12月17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兴通讯研发大楼6/7层758-7。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郑小姐,电话:0755-2656229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