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是主要负责全区人才和就业政策的统筹落实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居民就业、职业介绍工作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外来劳务工政策,境外人员的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区域间劳务合作;提供劳动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开展招聘服务工作,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档案托管等服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使用情况
本单位内设七个部门,分别是行政部、就业创业服务部、岗位开发和招聘服务部、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外来劳动力服务部、人力资源部和档案管理服务部。全额事业编制57名,在编人员53人,现有退休人员15人。公务车2辆。
三、2016年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如下:
1、超额完成就业创业促进项目民生实事。截至2016年11月底,共举办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12场,公益性免费现场招聘会81场。
2、着力推进创建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革项目落地。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落实了3.16万平方米面积的产业用房;在深圳、上海、香港三地开展了园区宣传招商活动,11月底受理申报入驻机构48家,并起草了产业园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协调区发改局、工务局、物业办等区直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了产业园申请立项、公共服务区域装修设计、物业租赁签订等事项。
3、积极落实涉及"领航计划"相关事项。完成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支持政策等12个操作细则和"领航人才"等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11月底认定"领航人才"571名,发放"领航人才卡"571张;资助"领航人才"资助项目96个,资助金额为2116.34万元。
4、按时优质完成5个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并邀请了提案人代表进行面谈,获得其满意的评价。
5、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审计、"三公"经费等相关工作要求。今年来,因公出国(境)费零增长,公务车费较去年下降48%。
6、扎实落实精准劳务帮扶工作。共核实并跟踪服务原已在深贫困劳动力142人,其中131人稳定在岗、正常参保,共发放企业稳岗奖励和稳岗社保补贴540228.25 元。
四、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本单位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全力完成就业创业促进项目民生实事 。
2、进一步推进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落实产业园的开园及运营等工作。
3、贯彻落实涉及"领航计划"相关事项,做好"领航人才"的认定和项目资助等工作。
4、继续做好精准劳务帮扶、档案管理、人力资源事务服务等常态性工作。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本单位总收入1206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6.29万元;总支出12066.29万元。收支预算平衡。本年预算收支较上年减少2321.57万元,减少16.14%,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深府〔2013〕60号)文件规定,享受就业援助补贴政策时限只多不超过三年,所以享受再就业各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陆续退出,以至预算经费减少;
2.享受原(旧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到期,2016年有1000人在享受这项补贴,共计1397万元,这批人只出不进,到2017年,只有89人继续享受此项补贴,所需预算经费减少;
3.按市政府文件,取消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不再从再就业资金列支。转变这批就业困难人员用工方式,改由各用工单位直接向区财政申请经费发放。因此该项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7年,本单位预算支出12066.29万元,较上年减少2321.57万元,减少 16.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95元;项目支出10146.2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有:
1、人才管理事务4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印刷、会议、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2、就业管理事务89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就业管理和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管理及服务、职业介绍及档案托管等工作。
3、一般管理事务156.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水电、办公场所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4、劳动保障协理797.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协理员的劳务费及其相关的工作。
5、社会保险补贴5220.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灵活就业、临近退休及临时性岗位补贴等。
6、职业介绍补贴394.5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招用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
7、公益性岗位补贴48.7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奖励金及临时性岗位管理费等。
8、就业见习补贴93.32万元,主要用于青年见习的生活补贴和实训费等。
9、职业培训补贴88.8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学习公共基础知识及技能培训等工作。
10、其他就业补助事务2628.27万元,主要用于专场招聘会、自主创业等工作。
11、设置购置14.68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更新购置。
12、预算准备金15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中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支出。
13、高层次人才业务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领航人才”认定和资助等工作及相关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构建。
14、名企名校行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春季和秋季的异地校园招聘活动。
15、提前下达2017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下达)4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为零。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我单位进一步降低各项公务接待标准,2017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兄弟单位来我区调研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为零,与2016年预算数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现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车辆的维修、油料、购买保险等支出。因2014年我单位已实行公务车改革,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2017年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压缩。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5.13万元,比2016年增加8.56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无租赁车辆经费预算,2017年财政新增拨付了租赁车辆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8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管理费用、政策性补贴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支出: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