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家族(深圳)营造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徐广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3073号)。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日期间未发工资1324.14元;
2.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2日至2024年5月3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882.76元;
3.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病假工资46080元;
4.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5600元;
5.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4400元;
6.被申请人支付已垫付的2025年2月份至2025年3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费2570.76元;
7.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6000元。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9:30在庭审室6(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三楼3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