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5-011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5-29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4】9411号至9412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南劳人仲案【2024】9411号至9412号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元早城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谢涛、夏光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9411号至9412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

  本委对深南劳人仲案【2024】9411号案件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9411号申请人2022年6月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66203.7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9411申请人报销款人民币5655.34元。

  对深南劳人仲案【2024】9412号案件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按照《工资结算协议》支付9412号申请人工资差额人民币71000元;

  二、驳回9412号申请人本案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5年5月29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白芒社区沙河西路5318号百旺研发大厦2栋1405。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一楼立案大厅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2656229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