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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5-009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5】182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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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5】1825号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深圳市松哥油焖大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白石洲分公司(被申请人二):

  本委已受理雷景贻诉你、深圳市松哥油焖大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1825号),仲裁请求为:

  1.被申请人一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9日的停工期间工资,小计金额:9699.68元;

  2.被申请人一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小计金额:56960.4元;

  3.被申请人一支付维权律师费,小计金额:5000元;

  4.被申请人二对仲裁请求1-3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30在庭审室8(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三楼3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