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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5-0084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23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5】41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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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5】410号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

深圳市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晨瑞科技精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蒲学达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410号)。仲裁请求为:1.深圳市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深圳市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05310元;3.深圳市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剩余未发工资32600元;4.深圳市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元;5.深圳市晨瑞科技精密有限公司对第1至4项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9:30在庭审室4(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二楼20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