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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5-0078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15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5】1777号至177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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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5】1777号至1778号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次数:-

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宝能城分店、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胡映生、庞敬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1777号至1778号)。

  胡映生的仲裁请求为:1.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宝能城分店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4299.87元;2.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宝能城分店支付返还1月份扣除未交的社保金额,小计金额:785.35元;3.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庞敬海的仲裁请求为:1.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宝能城分店支付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17000元;2.哈帝斯汉堡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9:30在庭审室8(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三楼3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