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万慧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763号),诉求为:
1、请求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万慧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7097.42元;
2、请求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万慧婷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128.74元;
3、请求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万慧婷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1月6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16677.18元;
4、请求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万慧婷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1月6日休息日加班工资21518.94元;
5、请求中网精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万慧婷律师代理费5000元。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