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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4-0158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9-13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4】623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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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4】6238号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次数:-

深圳其诺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允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侨城星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温晓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6238号)。仲裁请求为:

  1.深圳其诺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8000元;

  2.深圳其诺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7000元;

  3.深圳其诺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7000元;

  4.深圳其诺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18000元;

  5.深圳允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侨城星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2:30在庭审室4(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二楼20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