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理疗大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姚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1551号),诉求为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赔偿金、退还社保费、支付公积金,金额合计人民币47156.84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4年4月11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星海名城社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组团三商铺C-02。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孙书记员,电话:26402730)。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