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寓住房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
本委已受理周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505号),诉求为工资、赔偿金、律师费、连带责任、开具离职证明,诉求金额合计人民币31200.1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4年3月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社区龙岗大道布吉段南门墩鸿冠创新人才产业园6栋(写字楼)308。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楼(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叶治邦,电话:2665617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4月23日14:30在庭审室1(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二楼2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