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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3-0129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8-17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3】214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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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3】2144号

发布日期:2023-08-17  浏览次数:-

深圳极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3】2144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生活费人民币6068.60元。

  二、准许申请人当庭自愿撤回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5000元的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8月17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3033号喜之郎大厦2-07。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一楼立案大厅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2656229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