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尚丰餐厅:
本委已受理陈子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2】3714号),诉求为确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28658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8月5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文苑街丽苑二村一栋对面店铺1136-2。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4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方淦环,电话:2656354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10时15分在审理六室1510(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5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