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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9549K/2022-0012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6-09
名称: 办理婚姻登记时,当事人属集体户口的是否要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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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时,当事人属集体户口的是否要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发布日期:2022-06-09  浏览次数:-

  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