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民函〔2023〕25号)要求,结合《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为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定于2023年3月至7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清理整治重点内容
(一)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二)是否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三)是否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四)是否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五)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六)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七)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八)是否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九)是否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十)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十一)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是否存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现象。
(十三)是否存在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现象。
(十四)是否存在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的现象。
(十五)是否存在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要指定熟悉本会情况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行业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自查自纠(4月15日前)
请区级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本通知的1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收费项目以及新设立或新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情况要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对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取消并限期退还。认真填写 《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详见附件1),于4月10日前发送扫描件报送至区民政局(邮箱地址:mzjmgk@szns.gov.cn),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至我局(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4月下旬-7月下旬)
根据各行业协会自查自纠情况,我局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或财务审计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检。对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建立规范收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倒排时间表,指定责任人,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地生效。
四、监督举报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局依法受理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如发现我区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相关线索或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55-86077870
举报邮箱:mzjmgk@szns.gov.cn
邮寄地址: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三楼310室,邮编518052
南山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