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
2016年1月20日
| 索引号: | 000000-02-2016-04362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会计核算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6-03-10 |
| 名称: |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财资[2016]1号 | 发布日期: | 2016-03-10 |
| 主题词: |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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