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并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强区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二)负责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落实科技扶持相关政策,服务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深港澳科技合作。
(三)负责推进创新科技金融新产品和新举措的探索,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
(四)负责开展科技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研究前沿科学技术领域的趋势和需求,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五)负责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服务水平。承担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运营管理。
(六)负责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相关工作。负责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运营管理。
(七)完成区科技创新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