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东方幼儿园: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肖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2440305G3479217X9)关于学前教育机构终止办学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终止办学,请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索引号: | 114403050075494503/2025-0005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名称: | 关于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东方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
主题词: |
深圳市南山区东方幼儿园: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肖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2440305G3479217X9)关于学前教育机构终止办学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终止办学,请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5-26486001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1326号
粤ICP备17157920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