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南山区民办学校实施校长津贴及教师从教津贴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复核,确定给予符合条件人员发放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长津贴、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向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终身教育和对外交流科(高等教育促进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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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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