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为缓解企业经营融资困难,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现出台了融资租赁支持项目。现征集符合资质要求及有意愿开展合作的融资租赁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和方式
按《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的融资租赁支持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资格条件
(一)在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注册或取得银保监会发布的金融许可证;
(二)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三)企业注册地位于南山区行政区域内(含前海南山片区);
(四)企业经营规范,无重大金融风险;
(五)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以上;
(六)2021年企业纳税额达200万元(含)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上年度总资产额、营业收入、机构特色产品介绍、近三年服务辖区企业工作情况、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
(三)纳税证明(税款缴纳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申请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日18时00分止。
五、提交方式
于2022年8月5日(周五)18:00前将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rfwb@szns.gov.cn,并于2022年8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金融服务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A707室)。
南山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王先生/邓小姐,联系电话:2654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