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区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并组织下达,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可行性研究审批、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审批;
2、负责安排政策性贷款的使用;
3、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负责起草政府投资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及管理;
4、按照事权划分权限,负责辖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
5、按上级要求统筹协调、跟踪市重大建设项目;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的建设项目的市财政资金落实到位;
7、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措施,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的研究制定,研究提出固定资产的宏观调控意见和建议,监测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