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50075421285/2023-0015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名称: | 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财会〔2023〕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主题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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