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MB2D06010E/2025-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ns.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30天)。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联系人:段工,联系方式:0755-86575056;

  2.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联系人:卢工,联系方式:0755-26752212;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ntjdb@szns.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