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工作,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城市规划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就《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实施细则》的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5:00;
(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1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10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见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cgjxmglk@szns.gov.cn,邮件主题注明“《实施细则》听证代表报名”。
五、旁听人员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由我局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不超过10名旁听人员。
有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的全部内容,并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cgjxmglk@szns.gov.cn,邮件主题注明“《实施细则》旁听人员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内容,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确定,并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确定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的,在参会时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三)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化,我局将及时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告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67655
联系人:刘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1.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