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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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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3-11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绩效审计的整改情况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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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绩效审计的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29日至9月27日,对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涉及的深圳市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调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审计指出,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未根据售电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价格测算多计土地费。

  我局与深能环保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了目前执行的垃圾处理费为暂定价。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我局将根据垃圾焚烧发电厂售电收入变动情况,梳理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土地等各项垃圾处理费成本,确定正式价格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二、关于“南山厂一期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不及时”的问题

  我局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接管南山厂一期。在正式接管前,我局与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签订的《深圳市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BOO特许经营协议》已包含南山厂一期。

  三、关于“未完善地磅系统管理制度,地磅系统数据有误”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局对重复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市城管局申请,已在10月份拟支付的垃圾处理费中扣减。我局将持续加强监管,不断做好垃圾设施驻场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流程如实填报车辆信息。

  四、关于“垃圾运输车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换箱行为,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GPS及保证GPS正常运行”的问题

  自2019年7月1日接管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的监管工作后,我局不断加强对进厂车辆的监管,现南山区进入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的垃圾运输车辆已全部安装车载GPS,办理IC卡,通过备案并接入南山区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平台,同时调整了进厂监控系统设置,堵塞了相关漏洞。

  五、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方信息未报监管部门备案,未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向社会公布”的问题

  审计组指出问题后,深能环保公司已向我局提供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人员情况、股权投资情况和董事会以及经营班子主要成员的变更情况及年度经营报告等进行报备,并将财务报表向社会公布。

  六、关于“南山厂二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南山厂二期工程已于2019年3月27日完成功能性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两炉一机”并网发电,每天焚烧垃圾量超过1500吨,达到设计标准。项目配套的工业展厅、环境美化等工程建设工期滞后,一是受台风、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二是受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影响;三是部分外墙设计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四是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局将持续督促能源集团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七、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部分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我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已在2019年9月达到市里下达的目标;2019年7月中旬,我区果蔬垃圾收运处理量已上升到30吨/日以上,达到市行动方案要求的目标量。目前我区收运处理量基本稳定在60吨/日左右。

  八、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成效不高”的问题

  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成效,我局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一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二是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我区2021年1月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48.3%。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最为显著,收运处理量由2020年初的30吨/日上升到目前的200吨/日。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