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大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120000元
4.采购需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深圳市南山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南国资通〔2023〕3号)文件要求,为客观评价深圳市大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现需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新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依据。
1.审计目标:通过对大新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客观评价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审计范围:审计范围涵盖大新股份公司本部以及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时间范围为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至审计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26978520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1.采购文件-深圳市大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doc
3.报名文件.pdf